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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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提取公积金最简单方法?

一、职工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存单”。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职工或代理人凭当日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二、职工以本人***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和***。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目前***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武汉买房后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可以。不过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方可办理。职工同时满足支付购房款、偿还个人住房商业***、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的多种情形,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办理,且无法更改。

  武汉公积金买房提取各类型及办理条件如下——

  一、首套房——购房合同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组合***;

  (3)***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4)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二、首套房——偿还商业住房***提取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组合***;

  (3)***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4)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三、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含住房公积金组合***)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同)后,可每三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武汉职工公积金几个档次?

公积金缴纳的比例是5%-12%,每个公司缴纳的比例都不一样。

(一)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二)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18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三)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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