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社会保险服务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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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是关于基本的养老保险,对于第二章则是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其次对于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是关于工伤保险以及关于失业保险。

最后对于第五章是关于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第六章是关于法律责任,第七章是其他。

保险服务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于2009年9月25日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分总则,法人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分支机构管理,保险经营,监督管理,附则8章80条,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3号)予以废止。

天津市社会保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院令第259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女职工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管理和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工商、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统计、审计和民政等部门依照本规定,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县人民***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监督检查工作。

湖北最早的工伤保险条例?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03年12月29日以湖北省人民***令第257号公布。

经2014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常务会议修订,2014年12月6日湖北省人民***令第375号公布。

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医疗和康复,法律责任,附则8章53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本办法规定缴纳形成,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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